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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名稱】
彈性纖維染色液
【包裝規(guī)格】
單瓶包裝規(guī)格分別為:20ml、100ml、250ml;
每套/盒包裝規(guī)格分別為:3×20ml/盒、3×100ml/盒、3×250ml/盒。
【預期用途】
用于組織細胞學染色從而定性檢測組織切片中的彈性纖維。
【檢驗原理】
彈性纖維 (Elastic Fiber)又稱彈力纖維主要分布于人體的動脈壁、肺泡壁、皮膚,新鮮時呈黃色,折光性強,常用的彈力纖維染色法有Gomori醛品紅法、間苯二酚堿性品紅法、地衣紅法、維多利亞藍法、鐵碘蘇木素法等。苯二酚堿性品紅染色(又稱Weigert酚復紅染色)主要用于彈性纖維染色,可能機制是彈性纖維中某些部分與間苯二酚的酚基形成氫鍵而使彈力纖維被染成藍色至藍黑色,適用于顯示彈性纖維和肝炎表面抗原,可以顯示皮膚組織中彈力纖維的變化,如彈力纖維痣、皮膚環(huán)狀肉芽腫、硬度病等;顯示與判定心內(nèi)膜及動脈的病變,觀察某些病變中是擊伴有彈力纖維的增生或破壞;還可鑒別腫瘤組織成分如彈力纖維瘤,從而協(xié)助診斷,尤其適用于顯示成熟的彈性纖維。
【儲存條件及有效期】
5~35℃保存,原包裝未開封染色液的有效期為12個月,在有效期內(nèi)的已開封染色液建議在開封后3個月內(nèi)使用完,每次用后應及時擰緊瓶蓋,以免揮發(fā)或變質。
【樣本要求】
組織片充分固定和脫蠟。